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:
1、全過程貫徹清潔生產原則和循環經濟理念,采用先進工藝和設備,加強生產和環境管理,落實“以新帶老”措施,減少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,項目單位產品物耗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應達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。
2、落實《報告書》提出的各項廢氣治理措施,確保各類廢氣處理效率及排氣筒高度達到《報告書》提出的要求,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廢氣排放。項目廢氣污染物中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有組織排放執行《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8663-2012)表3特別排放限值,同時應滿足《關于印發江蘇省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的函》(蘇大氣辦〔2018〕13號)中超低排放要求。煉鐵車間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《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8663-2012)表4限值,廠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32/4041-2021)表3監控濃度限值,廠界硫化氫無組織排放執行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93)表1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值。
3、按“清污分流、雨污分流、一水多用、分質處理”原則設計、建設、完善廠區給排水系統。項目凈循環系統排水作為濁環水系統用水,用于高爐沖渣,濁環水系統無廢水產生排放,項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。不新增全廠排水量。
4、應選用低噪聲設備,并采取有效的減振、隔聲、消聲等降噪措施,確保廠界噪聲達到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3類標準,毗鄰道路和內河航道(京杭大運河)兩側區域達到4a類標準。
5、按“資源化、減量化、無害化”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、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。固體廢物在廠內的堆放、貯存、轉移應符合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9-2020)、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7-2023)相關管理要求,防止產生二次污染。危險廢物轉移應當遵循就近原則,及時清運并委托有資質單位規范處置。
6、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。落實《報告書》中提出的分區防滲要求,事故應急池、危廢暫存庫、煉鐵單元水沖渣等濁環水區域應采取重點防滲措施,制定并落實土壤、地下水跟蹤監測計劃。
7、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,有效防范環境風險。落實《報告書》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要求,采取切實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,建設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統和足夠容量的事故廢水收集池等設施;定期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,建立隱患清單并確保整改到位。事故廢水環境風險防范應嚴格落實三級預防與控制體系要求,確保事故廢水不進入外環境。在項目投入生產前,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工作,建設完善應急隊伍,配備環境應急設備和物資。
8、按要求規范設置各類排污口和標志。按《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鋼鐵工業及煉焦化學工業》以及污染源自動監控相關管理要求,建設、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及其配套設施。按《報告書》提出的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實施日常環境管理與監測,監測結果及相關資料備查。
9、項目在1#和2#高爐車間分別設置100米衛生防護距離。該范圍內無居民區、學校、醫院等保護目標,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區、學校、醫院等保護目標。
10、你公司應對污水處理、粉塵治理等環境治理設施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,健全內部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,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治理設施,確保環境治理設施安全、穩定、有效運行。
11、應按照《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技術規定》要求開展現有部分裝置及設備拆除,確保所有拆除產物、遺留物料、殘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處置,確保生態環境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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